2021年9月28日 星期二

新北市樹林區市民活動中心的管理問題

 



樹林長壽公園興建地下停車場及活動中心,經市民陳情反對,新北市政府回應時指出,市民活動中心預定作為推動社區關懷與銀髮俱樂部的社會福利據點。這就成了新的研究題材,什麼是「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什麼是「銀髮俱樂部」?為什麼跟市民活動中心有關?再進一步比較六都在「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推動成果,新北市的成果遠落後其他五都,為了美化成果,新北市以更低門檻自創「銀髮俱樂部」,並以市民活動中心的使用作為誘因,讓「銀髮俱樂部」辦理數字衝高,再透過媒體報導來淡化新北市推行老人福利上的困境。新北市樹林區老人福利辦得如何?市民活動中心不足嗎?



台灣老人福利政策從2005年5月18日由行政院核定「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開始,屬初級預防照顧。2013年行政院衛生署升格為衛生福利部,原本內政部社會司的社福業務移轉到衛生福利部,至今已有16年時間。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項目分4大項:

(1) 關懷訪視

(2) 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

(3) 餐飲服務

(4) 健康促進活動


新北市推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成果欠佳,因而將4大項目簡化為老人共餐及健康促進活動2項,另創「銀髮俱樂部」來美化新北市老人福利成果,並以市民活動中心的空間使用作為誘因,造成市民活動中心不敷使用的假象。而老人共餐活動就算每周一次每次半天的時間來計算,現有活動中心是夠用的,並且有部份時段是閒置的。

樹林區市民活動中心的使用狀況有以下3項問題,
☉使用率是個大黑箱
☉資源分配不均
☉以法規來綁樁


樹林區同時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銀髮俱樂部」兩項老人福利的活動中心有7處,如場地使用時段分配得當,可將閒置時段提供給其他團體使用,已知有少數活動中心的特定時段是長期租借給社區大學教學使用,這可提升活動中心的使用率。然而新北市的法規准許區公所將活動中心的管理委託給辦理團體,且免收其場地使用費,這使得少數活動中心成為特定團體專用,因而排擠其他團體的申請使用,最明顯的例子是東陽市民活動中心,其使用空間為96坪,卻無法挪出時段讓其他團體使用,新北市政府在2020年4月新北市府已編列1600萬元的預算來加蓋二樓作為其他團體使用,這是活動中心使用率不透明所造成。民眾並不反對市府專案扶植特定團體,希望市府在法規上能更完備,在執行上更透明。




同樣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銀髮俱樂部」的大同市民活動中心,同時也是「新住民關懷據點」,其使用空間為30坪老建築,使用上確實極為勉強,是應該優先改善的據點,而緊鄰的大同國小近10年來減少12個班級,應可檢討閒置空間供社區鄰里使用,這方面新北市的法規皆已具備。

依據法規「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要點」第一條載明,市民活動中心之設置、使用及管理,以發揮多元化功能,達成多目標之使用,特訂定本要點。如今市民活動中心成為新北市政府綁樁地方團體的工具,不過從實際使用情況來看,樹林區多數里辦公處及民間團體僅在辦理活動時段使用市民活動中心,甚至有超過10處是在私人場地使用,整體活動中心的使用應是低的,只是新北市在公共場地的租借的黑箱,造成民眾租借上的困難。而配合中央老人福利所推動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是整體老人福利的基礎,新北市政府在這項基礎的老人福利推動上成果欠佳,應就市民長遠的福址來思考如何推動,不應只作表面美化的事情,最終受害的還是全體市民。


樹林東陽活動中心狹小 新北議員盼3年擴建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13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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